各投标人:
“北海市海城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安全专项整治三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款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5名(含5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现更正为:“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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