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600G2507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鸡西市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社会〔2022〕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鸡西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太阳升村,鸡西市革命烈士陵园内。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新建园区消防设施,包括新建消防水池300立方米,室内增设喷淋系统,室外增设消火栓。
二标段:
(1)园内景观工程改造,重新设置浮雕墙、太阳能路灯、凉亭、绿植、标志石等;
(2)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新修挡土墙470米、环路通道230米、排水沟渠550米、停车场2800平方米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总工期2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园区消防设施,包括新建消防水池300立方米,室内增设喷淋系统,室外增设消火栓。
二标段:
(1)园内景观工程改造,重新设置浮雕墙、太阳能路灯、凉亭、绿植、标志石等;
(2)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新修挡土墙470米、环路通道230米、排水沟渠550米、停车场2800平方米等。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以重复。
2.8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人民币300.08万元,二标段:人民币449.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
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拟投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6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3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鸡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鸡西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劳动路 46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457-2387132
招标代理机构: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宏源街16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丁先生
电话:0451-55267777
电子邮件:jingxie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