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附属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附属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最高限价:315308.82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6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注:须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