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投石嘴山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储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交投石嘴山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宁夏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配套储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交投石嘴山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储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磋商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采购范围:宁夏交投石嘴山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储能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红崖子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配套的储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可研设计工作;包括: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初堪及专家内外审任务等;
(二)配套储能工程一期占地面积约19.67亩,二期占地面积约18.32亩,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利用模型和图像进行项目用地范围的确定:绘制该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地形图;进行项目勘测定界工作并编制报告;提供符合自然资源报批标准的定界报告;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红崖子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涉及的各相关设计院、有关政府及部门、专家对可研进行评审并通过宁夏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审查审批。完成地形图测绘及相关报告编制、勘测定界及相关报告编制、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或批复。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光伏类似前期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6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8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9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日9时00分到2025年7月9日23时59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