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食堂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50350;
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低运营管理费用:三年共计90000.00元;每年30000.00元。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年费用,满一年后付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
运营管理期限:3年;合同为一签三年。
食堂运营管理范围:食堂建筑面积约1068.80㎡;供应商须在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本院区做便民食堂以及本院职工食堂,负责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的食堂运营管理。供应商需保证食堂的食材新鲜可靠、采购渠道正规合法,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运营,按照营养健康食堂进行经营和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卫生安全、设备安全及故障等问题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体工商户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1.5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均须经加盖公章,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申请);(2)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均须经加盖公章,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申请)。
售价:2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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