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吉里于孜大街15号综合业务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或邮件方式(邮箱号:45883194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5-0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吉里于孜大街15号综合业务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1067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1067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吉里于孜大街15号综合业务楼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自治区区外供应商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 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或邮件方式(邮箱号:458831941@qq.com)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458831941@qq.com,需提供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
地址:伊宁县五道桥路13号
联系方式:陈常新/0999-4022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常新
电 话:0999-4022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