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20250820000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8层A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范围由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会议中心、文化中心、综合楼、区人武部办公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区市民广场组成,占地面积约22万㎡,本次采购服务建筑总面积为:103643.7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8033352 |
合计金额小写: 8033352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佰零叁万叁仟叁佰伍拾贰元整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一)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1、服务内容
(1)建立健全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将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建立各类委托管理设备及房屋的台账,台账相符率达到 99%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3)每年至少进行四次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每季度1次)。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各项综合管理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5)设置物业服务中心,有专人 24 小时负责接待、受理投诉及建议等。
(6)具备应急处突能力,熟悉基础急救知识并熟练掌握急救技能。
2、服务标准
(1)员工统一着装,工牌标识明显、佩戴统一,仪表整洁、行为规范。
(2)设置 24 小时服务电话,使用文明用语受理物业服务诉求、报事报修事宜,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客户的诉求、咨询与建议及时处理,在 30 分钟内答复;并有专人负责跟进处理和回访。
(4)各项物业服务质量现场监管到位,详细制定月度、年度及重要活动等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与甲方单位沟通及时,能妥善处理各项突发事务和应急事项,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人员熟悉基础急救知识并熟练掌握急救技能。
(二)会议服务
1、服务内容
会议中心及四大家会议室的会务服务,负责重大活动礼仪服务和会务服务;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包括地面、地毯、门窗、桌椅植物及部分室内设施等;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会前台签、会议资料等的摆放;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会后会场的清扫与保洁,设施设备的关闭;会议室设备及服务用品的检查、维护及报修;会议室茶具等的清洗及消毒。
2、服务标准
(1)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每套会议设备的使用及调试和一般问题的处理;
(2)必须在使用前半小时做好设备开启与调试,确保稳定运行;
(3)会议接待人员要求品行优良、形象好,拾金不昧,及时送还遗失在会议室的物品。
(4)根据会议要求提前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5)服务周到细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6)有详尽完善的会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明确。
(7)对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期间能正常使用。
(8)负责会议室会议用品(包括茶叶、水壶、茶杯等)的保管及补充,确保会议期间正常供应。
(9)对会议室桌椅等家具进行保养及维护,有问题及时报告。
(10)确保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室的保洁工作在会前和会后进行。
(11)区“两会”会议服务期间,我公司将提供至少20人会务服务员,具备基础的应急救援措施知识,确保会议的正常运行,其他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标准提供。
(三)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内容:
保证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2)服务标准: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的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98%,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同时,如遇集体停水,须及时协助采购人制定应对措施。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内容:
对管理范围内的供变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同时,负责临时用电管理、协助电费收缴。
(2)服务标准:
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部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包括高压开闭站、监控机房等重要设备机房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98%,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内容:
①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管理、巡查、零星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②负责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等。
(2)服务标准:
①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②建立房屋修缮制度,房屋零星维修及时率98%以上,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锅炉运行服务内容及标准
①燃料供应管路检查:
a.轻油过滤器清洗;
b.点火煤气管路气密性检查;
c.检查管路是否畅通。
②检查各类仪表:
a.水位表冲洗;
b.压力表弯管冲洗;
c.安全阀手动试验。
③检查燃烧器:
a.火焰检测器(电眼)清扫受光面;
b.检查油泵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c.检查燃烧火焰是否正常;
d.检查燃烧时,燃烧器声音是否有异常;
④检查进水系统:
a.清洗水过滤器;
b.水泵是否达到额定扬程和流量;
c.止回阀工作是否正常。
⑤日用水箱排水及清扫杂物。水质化验,锅炉水化验。
⑥检查燃烧耗量是否正常。
⑦电器部分:
a.线路是否有松动老化、失灵;
b.检查电器元件是否可靠、过载;
c.电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⑧软水箱停用时打开低阀排除泥渣;
(四)安全保卫
1、服务内容:
负责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24小时值班;防火、防盗、防恐、防爆、报警监控、消防工作,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防恐、防爆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
2、服务标准:
①门岗
(1)无不良嗜好,普通话标准,礼仪规范标准,着装整齐,文明上岗,出入口及门岗24小时值班。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的登记和大型物资出入等记录。
(2)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必须严格进行身份和来访对象登记,严格落实安全保障相关要求。
②巡逻岗
(1)统一着装上岗,24小时不间断作业,按规定线路在楼层内各区域每两小时巡查一次,不留死角,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客户服务中心有巡更记录;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对楼内进行严格的安全、防火检查、防盗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发生。
(2)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和车辆安全,确保楼内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接到火警、警情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求助报告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和协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和警方。
③总控室:
负责操作楼内安保视频监控、自动消防喷淋系统和消防水泵房设备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楼内安全保卫巡逻人员,并向管理部门汇报;熟练掌握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重点安保部位的特点,通讯联系方式,各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值班时间严禁离岗、夜班禁止睡觉,保持总控室的整洁和工作环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总控室;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行记录,做好交班记录;总控室的工作信息、影像资料,设备档案,配备的工具与器材等,要有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和保管,防止泄密或遗失,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遇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做好总控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各种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技术故障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修工作。总控室监控信息的及时、准确率达98%以上;设备运行完好率95%以上,值班记录完整准确率要达100%。
④消防管理:
制订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消防专员,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定期对公共区域及室内进行消防检查,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严厉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积极向楼内人员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把灾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对大院所有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⑤车辆管理:
(1)车辆道路行驶要求按照立式指示牌和地面示意标志,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规定区域,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有专职人员巡查和指引车辆停泊事宜,并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阻、制止。
(3)楼内车辆停放的地下车库和固定车位,车辆停放有序,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地下车库照明、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地下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存放。
(4)对进出楼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进行记录,并按采购人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登记率达到100%。
(5)区域内的露天停车场,按车辆道路行驶和停泊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积水,有专人负责对停车场所进行指引管理。
(五)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楼内外公共场地(含会议室、重要办公室等)的环境卫生与保洁,并做好常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的消毒、清洁等工作。包括:大院内道路的清扫清洗、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地面养护、垃圾的收集和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等,不含专项的特殊清洁服务。日常保洁的相关设备、器材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各楼层卫生间的厕纸、擦手纸等纸巾类、洗手液等耗材,由采购人提供。卫生球、垃圾袋等日常清洁用品由乙方提供。
2、服务标准:
①楼内公共区域
(1)楼内公共通道、楼梯、电梯内外、大厅、车库、卫生间、玻璃幕墙、灯饰、门窗、不锈钢制品、各类标识标牌等实施工作日内8小时巡回保洁,要求地面无污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玻璃保持明亮,大理石地面、墙面每季度进行至少一次清洗、抛光,根据不同材质选择最佳保养方法,确保材质表面光滑整洁;
(2)建筑物公共区域墙壁、顶棚及装饰立柱、支撑柱:每月除尘一次以上,目视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板每天拖洗,没有水渍污渍;
(3)墙面附属设施(开关、插座、装饰挂件等):每月除尘一次以上、无明显灰尘、污物、无蛛网、突显本色;
(4)楼梯扶手、护栏、玻璃门、窗、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办公大楼1楼门窗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清洁,扶手、栏杆等其他设施每天擦洗,保持光鲜明亮,无水渍、无尘土、无污渍、无条绺现象;
(5)指定办公场所、会议室等,每日保洁一次(文件柜内、抽屉不在保洁范围),桌子表面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杂物;茶几上下无灰尘、污渍。无条绺现象,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无污渍;墙层、顶棚无积灰、蜘蛛网;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窗户玻璃无灰尘、污渍,无条绺现象,干净明亮;纸篓保洁定时清空,更换保洁袋。
(6)卫生间:公共卫生间要求专人管理,每日清洁,地面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无明显尘土;墙面:无灰尘、无明显污渍;大小便器:无明显污渍、尘土、毛发,保持本色,无水渍;洗手盆及台面:无明显污渍、尘土、毛发,保持本色,无水渍;镜面:无污渍、无尘土、无条绺现象;卫生间门及隔断板:无污渍、无尘土,保持本色;顶棚:目视无明显塔灰、蜘蛛网;水嘴及附属物:无污渍、无水渍、无条绺现象;卫生间排气畅通,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卫生间的厕纸、擦手纸、洗手液、卫生球等及时补充。
(7)电梯及轿厢:无明显污渍、无明显灰尘,确保干净无异味。每月清洁两次电梯门槽,确保电梯无污渍、无尘土。电梯内每天擦拭,确保光洁明亮。
(8)地下车库每天清扫一次,每月定期进行清洗。
(9)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积水、无青苔、排水通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预防渗水,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楼外公共区域
(1)大院内主干道路每天清扫清洗一次。
(2)各楼栋前坪,要求专人每日保洁,确保雨棚及大厅光洁明亮、无杂物堆放,目视无垃圾、烟头、尘土、水渍、污渍,及时擦净玻璃、门框、把手的各种印记,接待前台桌面保持整洁无杂物,外墙壁保持整洁无蛛网,无卫生死角。
(3)楼外绿地及道路、空坪隙地:道路、地面、绿化带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定期清洗,确保无垃圾纸屑、杂物,无积水、污渍,无卫生死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特殊天气,及时处理,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电梯间垃圾桶面上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桶内垃圾不能超过2/3,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4)建筑物外墙:每年对大院一号楼、二号楼、三大门、文化中心、会议中心区域进行一次外墙清洗,费用包含在此报价费用内。
(5)公共照明、宣传栏、LOGO标志及消防设施:每周擦拭二次,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月擦抹、除尘一次);
(6)明暗排水沟渠、化粪池、沉沙井:无污物、无堵塞,确保畅通无异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站喷洒药水一次,化粪池定期清洗疏通,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洗疏通一次,如发生堵塞应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7)公共卫生间的保洁: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拢,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理干净,洗面无积水,无污渍。保洁相关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8)垃圾处理:楼层内各垃圾箱和内容物不得超过2/3,箱身无尘土、无污渍、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处理。每周对垃圾桶进行消毒,每月对垃圾站消毒。
(9)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搞好保洁、安保等工作。
(六)绿化养护服务
1、室外园林绿化养护
(1)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正、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和消杀工作。
(2)服务标准:
①总体要求: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等绿化存活率不低于98%。绿地设施及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有整体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色彩艳丽,生长茂盛。
②草坪
(1)修剪:每年普通修剪8遍以上,草屑及时清,切边整理3次以上,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草高度不应超过9cm,草坪修剪不能超过5cm,平整无杂草、无缠绕、无空秃,及时切边,草坪边缘线清晰。
(2)清杂草:每年7-10月安排季节工除草,可采取人工方式、生物及化学方式处理。
(3)灌、排水:常年保证有效供水,草地充分生长,用覆沙保持调整,保持地形平整,排水流畅,绿化完好率98%;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4)施肥:接力肥、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6)其它: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7)由于养护原因枯死的,由我公司负责补种;由于不可抗力和布局设计原因造成植物无法正常生长或者死亡,不由乙方负责(例如:高温、暴雪、强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植物生长习性和周边布局环境不符导致的无法正常生长或者死亡)。
③树木
(1)修剪:乔木修剪每年四次、灌木修剪每年六次以上,要求树冠圆整、树势均匀,45度剪口靠节光滑,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针叶树应保持明显顶端优势;花灌木开花及时,形状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无残花;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六次,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四次,基本无枯枝。
(2)中耕除草、松土:中耕除草、疏松表土,土壤疏松通透,草坪无杂草。草坪纯度95%以上。
(3)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追复合肥2遍,充分满足植物生长需要。植物、草皮根部土壤保持疏松、无板结、呈馒头状。
(4)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5)扶正加固:按规范做好综合防护措施,及时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
(6)其它:绿草如茵,斑秃黄萎<5%。无白色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无死树缺株、无杂草、无枯枝烂头、无积水,无干旱。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蓠、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7)银杏、造型罗汉松等名贵树木成活率达100%。
2、室内外绿植摆放管养及花坛管养服务
(1)服务范围:
①室内:一号楼、二号楼公共区域的走廊和大堂(包括1号楼、2号楼办公室的花卉摆放及管养)
②室外:中心广场花坛、西门两侧花坛、会议中心花坛管养及食堂进出口绿植摆放管养。
(2)服务标准:
①一号楼、二号楼公共区域绿植摆放:采用间隔在4-5米之间摆放一盆(标准为:一至二楼每层为18盆(内外弧合计36盆),3层及以上每层20盆(内外弧合计40盆)).应采用常绿易存活品种进行摆放,例如万年青等植物。
②一号楼和二号楼大堂:摆放简易室内花坛,最高植物不超过80cm,采取绿植品种要符合本区域气候,不允许采取名贵时花进行摆放。
③食堂进出口绿植摆放:进口摆放8株1.5米左右常绿植物,出口摆放6株1.5米左右常绿植物。
④西门两侧花坛:对西门18个花坛进行时花种植及管养,保证花坛常绿并选择适应本地气候的花卉进行点缀,保障无枯萎,如有枯萎及时更换。
⑤会议中心:对会议中心两侧共两个花坛进行时花种植及管养,保证花坛常绿并选择适应本地气候的花卉进行点缀,保障无枯萎,如有枯萎及时更换。
⑥中心广场花盆:对现有苏铁花盆进行管养和时花花盆草花种植和管养,保证花坛常绿并选择适应本地气候的花卉进行点缀,保障无枯萎,如有枯萎24小时内及时更换。
⑦在管养期间,乙方负责室内外绿植摆放管养及花坛管养服务期间,如出现绿植花卉死亡、枯萎等现象应在24小时内及时更换。
⑧大院内的节假日布置未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之内,除上述要求外,在服务期间如增加服务范围和服务需求,相关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七)除“四害”
服务内容:定期对大院区域范围内进行除“四害”防治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服务标准:
(1)大院除“四害”工作达到省、市规定标准,在各类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中,除“四害”工作水平达到优良档次。
(2)防治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力求根治。
(3)除“四害”防治的药物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爱卫部门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药物,以保证质量和安全。
(4)大院除“四害”每季度有1次以上全面治理专项记录。
(5)及时发现并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开展白蚁等其他虫害防治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总数:110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人工湖2处(市民广场1处上下2个水池、大院内假山胖1处)
2、办公用房区域内所有办公用房
3、公用会议室区域内所有会议室
4、共用设备用房15间
5、篮球场3个
6、网球场1个
7、地下车库3个
8、排污泵19台
9、垃圾中转站l座
10、化粪池26组
11、水箱6个
1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3套
13、公用照明设施1套
14、会议音响系统11套
15、避雷设施11套
16、地下车库道闸3套
17、门岗电动道闸3套
18、标识牌30个
19、手动升旗系统1套
20、燃气锅炉2台
21、流泥井、沙井、阀门井204个
22、电梯10台
4.其他要求
l、对乙方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乙方将负责全额赔偿。
2、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责任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为物业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加班工资发放。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乙方无对外收费权。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绿化维护等必要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
6、对乙方其他要求:乙方需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件、舆情事件等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7、物业管理用房提供情况: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长房政发〔2009〕027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的通知)要求,由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8、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自理。
9、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甲方免费提供。
10、本项目中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监控系统维保、道闸系统维保等维保或年检由甲方约定相关的维保单位进行,乙方协助;由甲方选聘的外包相关服务的考核不纳入乙方考核范畴。
11、所有公共区域维护(含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乙方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及单件单价单次在人民币500元以内(含500元)的物品购买及维修维护,服务内容所有设施设备限层高4米(含)之内归乙方负责,园林绿化乔木维护除外;单层、单个超过4米由甲方负责。
12、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总数:110人。
13、乙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自行调配,本项目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非资质需求人员如保洁工作的人员配备,在总体效能、工作量及服务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可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新设备和优化组织管理手段提升组织能力和劳动效率但必须达到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及文件要求为前提,后续服务过程中经甲方同意,可对相关人员数进行适当的优化并在合同与考核要求中予以明确;乙方承诺配备的人员必须能满足工作需要,并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14、除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外的服务,乙方可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相应的有偿特邀服务,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或者需求单位支付(其中,提供服务的人工费用参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当期最低小时工资结算,机具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以双方协商处理)。
15、在会议中心开展的会议,如需大量桌椅搬动的会务服务,甲方与乙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在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条款中进行明确;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甲方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9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1498341691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25 —— 2026-10-24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号雨花区政府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中约定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周智婷 | 法定代表人: | 施均键 |
| 委托代理人: | 庄伟 | 委托代理人: | 王超 |
附件列表:
-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2026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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