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5000139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中明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西段城南春天小区2层18号 | 1,300,000.00元 | 江安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15% | 89.1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明食品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江安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学蓉、李泽平、宋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本项目代理服务合计:17400元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14 5083 0910 0141 11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10267125083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公安局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14780824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15号)
联系方式:0831-8219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万琴
电话:0831-8219321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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