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科学技术馆展教辅助服务及运行保障项目(2026年-2028年)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11-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科学技术馆展教辅助服务及运行保障项目(2026年-2028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问题1: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场馆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的2分,满分2分。注:①公共场馆是指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或艺术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名人馆、名人故居、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会展中心。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场馆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的2分,满分2分。注:①公共场馆是指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或艺术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名人馆、名人故居、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会展中心。我司认为:设置公共场馆业绩(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或艺术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名人馆、名人故居、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会展中心)。属于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排斥政府安置小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物业服务业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请修改为: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现调整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的2分,满分2分。”,具体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现调整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建筑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合同必须同时包括“安保或秩序维护”和保洁和设备设施维护和会务和绿化养(维)护五项内容,否则不认可;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的2分,满分2分。 ”,具体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问题2:信用等级“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官网公示截图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我司认为:物业的信用等级只有滁州市少数的城市在评定,设置此评分项排斥了滁州市以外的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删除此评分项!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第22条明确指出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故信用等级评分细则内容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信用评级工作授予其他组织机构进行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且投标人(含其分公司)的信用等级均予以评分。
问题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10分):④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须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我司认为:①本次是科技馆物业服务招标,而不是网络设备调试安装、网络应用软件管理、网络安全防护等网络管理公司招标,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此条仅认可社会组织评价的计算机网络技能证书,排斥了国家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颁发的等级证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这两种情形的强制规定”。请修改为: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④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或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学历证书或计算机职称证书得2分(提供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官网查询截图或学信网查询截图)。
答: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等级证书,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管理内容:(2)智能化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无线网络系统的职业实操能力匹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颁发的等级证书是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学业水平证书,体现为学业水平指标,不是实操能力的证明;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学历证书体现为学习过计算机知识,不是实操能力的证明;计算机职称证书是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侧重专业理论、项目经验、成果与论文,是学术与技术水平的体现,不是实操能力的证明。且经调研,充分具有市场竞争性,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12月18日8时50分,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科学技术馆
地 址:滁州市市政务中心西北角
联系方式:18949759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周蓓蕾
电 话:18949759209、0550-3519519、180055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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