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强乡高坑大桥双侧堤岸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1.项?名称: 平和县国强乡?坑?桥双侧堤岸绿化项?
2.备案编号: /
3.项?编号: 海都CG[2025]PH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51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514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1 栽植黄花风铃木及小叶 1 批 495140.00 农、林、牧、 否紫薇 渔业
5.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中小企业采购。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8.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采购?件售价:200元/份。
10.谈判时间:2025年5月9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