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安装机动车充电桩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RDL】K3-260919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采购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安装机动车充电桩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医学院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内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安装机动车充电桩项目,拟采购4台直流充电桩、1套充电管理后台、1台配电箱等,预算为24.8万元。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涵盖设备采购及设备运输、现场保管及安装、基础施工(含预埋件)、桥架与电缆敷设、箱变出线柜接引及保护整定调整、接地与等电位联结、配电箱安装、系统调试与检测、充电管理后台部署与对接、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维修与技术支持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安装机动车充电桩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或提供2025年09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提供财务报告的,必须为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链接])并具有全国统一的二维码的财务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09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09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前台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合法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二开标室,纸质递交
六、比选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人:招标与采购处康老师
电话:86131384
采购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招采中心张晨、马玉娇、姚瑶、王昭、刘昆、代光艳、王森
电话:15109119970
电子邮件:471759883@[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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