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分散、双盲)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迁安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迁行审投资审字[2025]230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迁安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迁行审交城审字[2026]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迁安市。 2.1.2. 建设规模: 项目对迁安市域内共计44条路段进行改造,总长68.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10条,里程共计19.89公里;三级公路6条,里程共计22.28公里;四级公路28条,里程共计26.6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碎石基层、路面铣刨、路基找平及道口标注、局部路段排水完善及清理等。 2.1.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10月,计划交工日期
2027年
4月,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1.4. 本 项目预算金额:72883628元,最高限价:67946073元,招标编号:
G1302832600192001-1。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条件: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 其他要求: 本公告3.5修改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链接]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9月
18日上午09:00至
2026年
9月
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0月
8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7.2.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 7.4.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5. 本项目落实政策:迁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迁安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迁财〔2024〕21号)。 7.6 本公告中“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款不适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单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韩旭,联系电话:0311-68008868,邮箱:hanxu16@[链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5-7695378 电子邮箱:qajtjjb@[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迁安市钢城大街2456号 联 系 人:陈博文 电 话:0315-761391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9层 项目负责人:韩旭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68008868
14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 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进行评分,并按照 商务和技术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商务和技术得分 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 商务和技术得分 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中 最高合同额金额较大的优先。 3 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打分,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分 ,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并按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 (2)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中 最高合同额金额较大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8)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人不存在因本章第3.5.2条规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的情形。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50分 主要人员:20分 其他评分因素:30分 |
| 2.2. 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1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 所有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3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 、 评标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2.4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 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 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中 最高合同额金额较大的优先 。 |
| 3.5.1 | 评标价 | 本条修改为: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 |
| 3.5.2 | 异常低价投标 | 本条补充: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50 %(含)可能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 |
| 3. 6 .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条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核查的结果一致;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 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具体分值标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 2 (1) | 施工组织设(暗标部分) | 5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8.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6.4-8.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4.8-6.4分 |
| 一般,得4.8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8.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6.4-8.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4.8-6.4分 |
| 一般,得4.8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8.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6.4-8.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4.8-6.4分 |
| 一般,得4.8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8.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6.4-8.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4.8-6.4分 |
| 一般,得4.8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4.0-5.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3.0-4.0分 |
| 一般,得3.0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4.0-5.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3.0-4.0分 |
| 一般,得3.0分 |
|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3.2-4.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2.4-3.2分 |
| 一般,得2.4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0 | 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得3.2-4.0分 |
| 内容较齐全,措施较合理,得2.4-3.2分 |
| 一般,得2.4分 |
| 2.2. 2 (2) | 主要人员(明标部分) | 2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 2.2. 2 (3) | 其他因素(明标部分) | 30 分 | 投标人业绩 | 30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每增加1项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注: 1 、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 2 、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 、施工组织设计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