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10160 |
|---|---|
| 项目名称 | 东阳市2027年10月1日前一批下山疫木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东阳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34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10-10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4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 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一个人中心一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已交保证金中8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160万元转为成交款;后续价款的支付分批进行,每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日受让方必须按实际价款付清,未付清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资产交易合同》。三、本次转让标的按单价成交,转让方不保证总量,最终以实际运达固定疫木处置点的疫木重量为准,总成交价按实际进场重量计算。过磅所用计量器具须具备有效检测证明,过磅过程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派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至2027年10月1日止,如因受让方场地堆放、疫木砍伐下山重量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委托人无法按计划运达的,按实际运达的疫木计总成交价,未运达部分不计在内。四、疫木主干、树枝树桠同价,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提标的,否则按违约论处,已交款项不予退回。受让方提取标的物(疫木)时做好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五、请竞买人详见转让方制定的合同样本,受让方须遵照执行其中的所有条款。受让方不得以合同内容得不到修改而拒签,否则按违约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受让方疫木处置日加工处理量不得小于500吨。七、如遇疫木集中下山期间,受让方需要有容量不小于3000吨的堆场用于临时存放。若因受让方机器故障或场地堆放受限等原因造成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疫木除治任务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八、疫木除治期间受让方应符合东阳市林业局关于疫木除治的相关规定,每年5月至9月为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时期,须按照省林业局发布的通知中的疫木处理方式进行处置,作业处置未遵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一经各级监理巡查、检查发现,即认定中标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九、受让方必须具有松材线虫病疫木造纸制作人造板定点加工企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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