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系统供热管网更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DGZGC-[2026]13 号 1. 招标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系统供热管网更新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 [2025]000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0716.1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7989.06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县城内部分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及现状一热源、三热源、四热源所带的供热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其中一网管网管径 DN200-DN900 ,总长度为 8.48 千米;二网管网管径 DN25-DN400 ,总长度为 108.35 千米,并对 9 座换热站进行设备及系统更新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3 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340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20 日止。 2.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 1 )财务要求:应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2 )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 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5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 6 / 。 (三)其他 3. 7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8 ( 1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infoc=1310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链接]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31803/#/myHome/index 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infoc=131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尹明娟,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链接] 9. 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9.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 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 126 号;联系人:王振清,联系电话: 0316-8930443 ,电子邮箱: zfjbgs8852725@[链接]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34 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 20 号 4 单元 2 层 202 室;项目负责人:尹明娟 , 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 联系人:尹明娟,联系电话: 0316-5858057 ,电子邮箱: hzgszb@[链接] 。 2026 年 9 月 29 日